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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内各高校、各大学科创园管理机构:
为全面实施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教强区”战略,深化开发区与下沙高教园区“两园”战略合作,鼓励和支持大学师生创新创业,深入推进各项产学研合作,开发区坚持“共建、共享、共发展”原则,已与区内10所高校合作共建大学科创园。为推动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学科创园良性运行发展,进一步规范和提高园区管理水平,开发区管委会已正式出台《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学科创园管理办法》(杭经开管发[2009]233号),并成立了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学科创园工作指导委员会,根据园区管理办法,拟对10个大学科创园2009年度工作进行全面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2009年度考核对象为已建的10个大学科创园(共建高校:浙江理工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杭州师范大学、中国计量学院、浙江传媒学院、浙江水利水电专科学校、浙江警官职业学院、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杭州职业技术学院)。
二、考核工作安排
1、2010年1月15日之前,各大学科创园向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学科创园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管委会大楼401室)递交园区建设情况报告、年度统计报表(园区报表、企业报表)、园区考核表(附佐证材料)等考核材料。
2、开发区大学科创园指导委员会将组织专家小组对各园区的年度工作开展综合考评,并公布各园区的考核成绩,对考核合格以上的园区实施奖励,考核不合格的园区,要求限期整顿。
三、其他说明
2、园区考核上报材料须盖相关单位公章,园区及入园企业须对上报材料的真伪性负责。
3、根据填表说明,相关单位将年度统计报表(园区用表、企业用表)、园区考核表填写完整。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开发区大学科创园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管委会大楼401室)
联系人:沈杭军 朱政; 联系电话:86911950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学科创园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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